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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清明缅怀先烈“爱国主义”教育
时间:2018-06-01

  检察信息

  第十九期

  水富县人民检察院              201843

  我院清明缅怀先烈爱国主义教育

  清明节,是缅怀先烈、祭奠先人的日子。为了表达对先烈的纪念及敬仰。在清明节来临之际,为追寻英雄足迹,继承先烈遗志,缅怀革命先烈,弘扬民族精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我院于43日举行了“缅怀革命先烈”清明扫墓活动。

   

  

  43日早上,全院干警统一着装在单位准时集合,一起乘车前往长松公墓。沿着崎岖的山路,干警们来到了水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在缅怀革命先烈仪式过程中,全体干警先一起奏唱了国歌,接着李洪检察长发表了祭奠发言,他的发言在每个干警的心中都激起了层层波浪,怀揣着对烈士无比崇敬的心情,全体干警进行了三分钟的默哀仪式,默哀完毕,在李洪检察长的带领下,全体干警有序的向革命烈士献花,干警们心中的爱国情怀在此刻得到了释放,最后干警们一起参观了新建的水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在参观中圆满的完成了这一次“缅怀革命先烈”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喝水不忘挖井人,我们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正是这些革命先烈所奠基,没有他们的流血牺牲,就没有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每一个干警都应当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养和科学文化素质,成为一名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报:市院、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政法委、组织部、市院袁检察长、县委薛书记、县政府高县长、县委熊副书记、政法委唐副书记、人大肖副主任、政府张副县长、政协黄副主席。

                                          送:法院、人大法工委、公安、司法、向家坝公安分局。

水富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201843印发

                                  (共印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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