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郭声琨书记要求“强化政法系统执法监督,推动在市、县公安机关建设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探索建立派驻检察机制……着力构建一站式、全要素、即时性的执法监督管理新模式”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积极推进检察机关向公安执法办案中心派驻检察室的安排部署,2021年11月30日,水富市人民检察院驻水富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室举行了揭牌仪式并正式投入使用。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潘云,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罗婧,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晓华,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谢廷阳,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揭牌仪式。
揭牌仪式后,潘云副市长、罗婧检察长一行实地参观了派驻检察室,并召开了交流座谈会。座谈会上,市检察部一部主任介绍了2021年1至11月案件证据审查情况,与会人员对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提高刑事办案质量和效率进行了深入交流。

罗婧检察长指出,派驻检察室是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共同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有效平台,承载着检察机关、公安机关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使命,希望积极发挥派驻检察室作用,切实加强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提高办案质效,降低“案件比”,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实现法律监督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效果。
潘云副市长指出,要统一思想、明确站位,正确认识设立派驻检察室的意义;坚持在法治的原则下,努力求取法治协作的最大公约数;不断完善总结,努力追求设立检察室最大价值,切实提升公安机关办案质量,共同维护水富和谐稳定。
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正式会签了《水富市人民检察院驻水富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室实施意见(试行)》,对派驻检察的工作范围、机制、职责、原则等予以了明确。派驻检察室采取员额检察官日常轮流值班模式开展日常工作,通过建立立案监督、侦查监督、提前介入、业务培训、联席例会等工作台账和日志,实现监督工作全程留痕,充分发挥派驻检察室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