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2月1日在水富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水富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李 洪
各位代表:
我代表水富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7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是中央全面推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开启之年。在这新时代的背景下,检察机关改革发展稳定工作面临的困难前所未有!检察机关立足职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任务之艰巨繁重前所未有!水富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和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积极应对,砥砺前行,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推进平安水富、法治水富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推进经济社会建设
2017年,我们将检察工作置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推进,细化服务措施,扎实保障手段,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
(一)推进融入大预防格局,营造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风清气正的社会生态。
积极开展“综治维稳宣传月”、“禁毒日”、“民行宣传月”等法制宣传活动。将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融入其中,分场次把党的十九大精神、预防职务犯罪、村干部如何当好领头雁、预防校园欺凌、禁毒等专题讲座送进机关、学校、军营、村(社区),积极营造全民学法用法守法的法制环境;为全县200余名行政执法负责人及相关执法人员作《行政执法风险与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专题培训,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思维和业务素质;落实县委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各专项工作和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参与法学调研、征文活动,全院33名干警参加法宣在线学习和考试,合格率为100%。我院被县政府授予“六五”普法先进集体,1名检察人员荣获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紧密结合司法办案,紧紧围绕全县重点项目工程建设,跟进“2017云南水富国际半程马拉松赛招商项目”、“云天化中学初中部(水富县二中)”工程项目招投标等环节,就一些趋势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检察预防。开展预防警示教育讲座9次,受教育人数375人,为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工程建设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83次311人,推进全县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二)全力投身扶贫攻坚,输血与造血并重真情倾注精准扶贫。
按照中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县委“真扶贫、扶真贫”的工作要求,举全院之力,为精准识别、精准扶贫工作顺利通过省第三方评估和市交叉考核检查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切实履行牵头单位职责,组织6家单位历时两月就两碗镇新滩村807户3556人开展精准摸底工作。完成易地搬迁旧房拆除32户,走访C、D级危房农户家中100余次,完善54户144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一户一档”、“一户一策”资料。派出一名检察干警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和扶贫工作队长,常年驻村负责开展扶贫工作。派出31名干警承担356户1259人的信息采集、系统录入工作。检察长或院领导亲自到村到户督促指导工作、协调解决问题、看望困难群众、调研扶贫共计80余次,组织、参与精准识别研判会47场次。协调统筹投入帮扶资金5万元,倡议帮扶干部捐助、协调资金6.65万元,为村委会配送办公桌椅24套,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胡蜂,并协调举办种养殖技术培训4期。我院荣获县委政府“贫困人口精准识别摸底调查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三)统筹兼顾延伸职能,主动作为服务县委政府重点工作。
全院共出动警力30余人次,参与“2017云南水富半程马拉松赛”安保工作及“长安杯”创建工作,积极配合支持保障“第六届中国金沙江奇石艺术博览会”顺利开展。在党的十九大召开等重要工作时间节点,派出检察人员加强对云富街道办和挂钩联系村的信访维稳工作督察指导,全力做好涉检信访矛盾排查化解和来信来访工作,适时开展当事人心理疏导工作10余人次,有效推进相关信访人员诉求合理合法解决,为党的十九大顺利召开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强基固本聚焦主业,检察业务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强打击,全力促进平安水富建设。坚持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始终把暴力犯罪和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作为打击重点。一年来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49件59人。经审查,批准逮捕33件39人,不批准逮捕16件20人(无逮捕必要不捕5件5人,证据不足不捕11件15人),决定逮捕1件1人,年末未结1件1人。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72件102人,审结67件95人,其中向法院提起公诉54件64人,移送市检察院4件8人,存疑不诉3件6人,其相对不诉4件11人,年末未结案件5件7人。所有案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理,无超期羁押、超时限办案情形,没有冤假错案发生。
(二)勇担当,依法反腐全面推进正风肃纪。
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刻认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有针对性地做好检察人员尤其是转隶“三部门”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服从、支持中央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的同时,强化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意识,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重点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全县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脱贫攻坚等职务犯罪易发高发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打击,用群众看得见的成效诠释责任担当。全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8件10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7件9人,渎职侵权案件1件 1人,涉及正处级干部1人,正科级干部2人,涉案金额124余万元。
(三)善监督,全力筑牢社会公平正义司法防线。
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完善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侦查行为监督。加强对证据来源合法性审查,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22份、不捕案件补充侦查提纲12份,已全部纠正和采纳。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件2人、撤案2件2人。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5件8人。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走访7家行政单位查阅行政执法案件材料。巩固“两法”衔接工作成果,努力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长效机制建设。
加强公诉能力建设。指派公诉人依法指控犯罪,出庭支持公诉案件55件66人,组织召开观摩庭2个、示范庭2个。提起刑事抗诉案件1件1人,并已得到依法改判。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4件次。不断提高诉讼效率,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45件49人,占移送县法院起诉案件的83%。全面推行量刑建议规范化,提出量刑建议28件31人,占提起公诉案件数的51.8%,法院采纳量刑建议26件29人,采纳率达92.8%,没有出现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案件。
强化驻所检察和动态监督。开展安全防范检察249次,发现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5起,落实在押人员心理疏导与矫正、与在押人员谈话78人次。对看守所未按时投劳的违法情况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建立“一看、一建、四走访”制度,不定期到四个镇走访了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人员情况。开展“财产刑执行检察”和“罪犯再犯罪清理”专项活动,认真做好羁押必要性审查、羁押期限监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监督工作,无被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刑罚的情况。
打造多元化民行检察监督格局。以办理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案件为重点,调阅法院审判和执行卷宗200余册,旁听庭审20场,办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46件,1件获市院评查组评为“A”类质量案件。发出检察建议45份,所提建议均得到积极采纳。严格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开展民事行政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相关要求,走访调查收集线索,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
(四)促稳定,打造控申检察服务型群众窗口。把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融入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大局,完善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各环节化解社会矛盾工作机制,签订《2017年水富县人民检察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实现目标管理,层层压实责任,切实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网格化管理,按照“人、地、物、事、组织”的网格工作服务对象,及时排查矛盾纠纷。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控告申诉25件,检察长接待来信来访9件16人。接待来访律师申请阅卷26次28人。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4件4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4万元。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建立健全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回访帮教机制。建立健全释法说理、心理疏导工作机制,引导和帮助当事人理顺情绪、释疑解惑,,全年未发生涉检个人或群体上访事件。
三、持之以恒,锐意进取,稳妥推进各项体制机制改革
(一)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有效开展。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将检察人员划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按不同序列进行管理,遴选出11名员额检察官,全部分配到办案一线工作。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及时调整后台配置及人员权限,探索检察人员奖励、惩戒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制定《水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书记员职责规定(试行)》、《检察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司法办案内部监督暂行办法》等7个配套管理制度,推进内设机构扁平化管理改革,将转隶后的18个内设机构整合为8个内设机构和1个派驻乡镇检察室,有效推动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工作,有力推进检察工作依法高效开展。
(二)公益诉讼实践探索深入进行。我院是省检察院确定的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试点单位,我们坚持把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和民心工程来抓,积极派员参加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实务培训,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足额追缴国有资金89.71万余元。该案的办理有效推动全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积极履行职责,提升行政权力运行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三)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推进。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开展规范公诉人参加庭前会议工作。切实转变司法理念,不断强化证据意识,增强人权保护、证据裁判等观念,依法适时启动非法证据排除司法调查程序,促进公正办案。坚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充分利用县“四长联系会议”平台,推动构建新型检警、检法、检律关系,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
(四)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和释法说理工作机制全面深化。以有利于社会关系全面修复为出发点,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收集到位,依法可以公开审查的刑事案件,邀请犯罪嫌疑人家属、被害人、侦查人员、律师、社区代表参与案件公开审查,推动审查逮捕程序向诉讼化转变,以公开促公正,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改革获得感。
四、抓实党建,转变作风,不断增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
(一)突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理论武装,把理想信念教育列入党组理论中心组、“三会一课”重要内容,为干警订购《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党的十九大报告”等书籍,常态化推进检察干警理想信念教育,全体检察人员理论上清醒、政治上坚定;强化组织引领,以争做合格党员为目标,严肃规范召开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增强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强化文化育检,分批次组织或派出检察干警参加各类专题培训。组织干警开展“三八”节、“敬老节”、义务献血等活动,积极参加全县“超强辩论”、水富朗读者、大合唱等比赛,分别取得集体二等奖、个人优秀奖的良好成绩。到元江县、蒙自市、安宁市参观学习检察文化建设,升级打造本院检察文化建设,建立图书室、职工之家、检察荣誉室、廉政文化墙,使检察人员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文化洗礼。
(二)突出党建工作由虚向实。狠抓党建,党建工作与检察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巩固建设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在党员教育管理、文明窗口接待、规范化建设、结对共建、法治宣传“六进”服务等建设上培养党建品牌,被县委组织部评为A类基层党组织。组织开展网上党支部学习推进思想交流互动, 发展入党积极分子2名,有效发挥党支部队伍建设阵地堡垒作用。
(三)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实效。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强化廉政文化建设,在单位醒目地方设立警示标语,在每位干警办公室设立了风险提示,营造风清气正氛围。认真组织开展“以案为戒、正风肃纪” 专题教育活动和 “强化纪律、改进作风”专项作风整治活动,做到警钟长鸣。全年无检察干警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四)突出检察权运行透明规范。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认真落实人大审议意见和专项监督工作。邀请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参加案件公开审查活动。做好案件信息公开工作,通过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众公开法律文书、重要信息共50条、程序性信息89条。充分发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流程监控作用,加强对办案活动的全程管理、动态监督,随机抽取员额检察官办理案件中的22件进行流程监控,扎实检察权规范运行的笼子。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平稳健康发展,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关心。特别是各位代表、委员关心检察工作、关注检察改革、关爱检察队伍,为我们推进各项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在此,请充许我代表水富县人民检察院及全体检察人员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致以崇高的敬意!
“无纾目前之虞,或兴意外之变”,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法治水富建设中检察职能作用发挥不明显;二是检察机关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的推进在措施上、刚性上、领域上、效果上与新时代新使命新要求存在较大差距;四是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地见效的力度有待加强,与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实施相配套的机制、措施还需进一步完善;五是培养专家型人才、建设高素质队伍工作相对薄弱,人才难进、人才难留的局面没有根本性转变。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解难题、补齐短板。
2018年检察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18年,随着全县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不断深入,国家监察体制改制试点工作全面推开,检察工作必将面临全新的挑战和空前的发展机遇。“新时代要有新作为”,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协调推进中央“四个全面”战略部局,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上级检察机关安排部署,在县委的领导下,更加奋发有为地做好各项检察工作,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和保障水平。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整治站位上有新提高。坚持把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强化政治责任担当,全力做好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促和谐、求发展工作。针对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生检察工作,把人民对美好新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不断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水平,为美好新水富建设营造更好的法制环境。
(二)全力支持积极配合,在全面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有新作为。“三部门”整体转隶监察委员会,绝不意味着检察机关与反腐败斗争擦肩而过!绝不意味着检察机关与职务犯罪挥手再见!国家监察委员会成立之日,即是检察机关聚精会神深耕法律监督职能之时,我们将更加有力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探索实践构建新型法律监督关系。立足于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决定采取强制措施、审查起诉、追诉漏罪漏犯及抗诉等法律监督职能,探索实践职务犯罪法律监督的前瞻性举措,探索建立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员会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的新机制。
(三)积极投身平安法治水富建设,在维护稳定上创造新业绩。充分履行职能,持续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严密防范和打击各类危害公共安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活动,继续参与开展打黑除恶等专项行动,切实当好法治秩序的建设者、公共利益的维护者。加大全面普法力度,积极巩固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建设和青少年犯罪零校园、零社区建设成果,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
(四)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在职能延伸上实现新突破。牢记“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的监督,深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健全检察环节有效防范、及时纠错机制,不断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社会公平正义的需求。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严格执行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机制,积极打造检察监督新格局。加大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摸排力度,力争公益诉讼再出新成绩。
(五)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再树水富检察新形象。把坚定理想信念教育作为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积极组织开展“牢记使命、不忘初心”主题教育活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引导全体检察人员肯较真、敢碰硬、愿作为,以履职尽责促发展,以拓展创新谋进步。不断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大青年干警培养力度,在理论进修深造上下功夫,在实践技能培训上着力,努力培养一批检察业务专家和办案能手,力争实现水富检察在全市乃至全省检察机关的品牌效应。
各位代表,新思想新征程、新时期新气象,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忠诚履职、真抓实干,努力护航水富全面建设小康新征程!
报告完毕,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