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检察院、司法局的联合要求,为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与人民检察院的衔接配合,充分发挥律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职能作用。6月28日,水富检察院举行“水富县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驻人民检察院工作站”揭牌仪式。

“下面,我宣布:水富县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驻人民检察院工作站成立了!”随着副检察长陈志坚的宣布,并和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局长杨馥华共同为工作站揭牌,标志着工作站经过前期精心筹备正式成立。
工作站设在水富检察院,站长由控申部门负责人李明春担任,提供208办公室为工作站办公地点,并配备电脑等相应设备,确保办公需要。工作站实行律师值班日制度,由水富县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指派经验丰富、服务热情周到的律师每周三到工作站开展值班工作。工作站接受县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的管理和业务指导。
工作站的主要职责,一是开展免费法律咨询。工作站负责日常法律援助咨询工作,为来信来访的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开展诉讼提供法律指导;二是协助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工作站可以对信访群众提交的法律援助申请开展初审工作,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及时告知当事人报送有权处理的法律援助机构进行审查受理;三是代人民检察院向法律援助机构转交相关文书;四是开展法治宣传。协助检察机关对信访群众开展依法维权法治宣传和法律援助宣传,协助做好信访接待处理等工作;五是报送相关数据信息。工作站应向所属法律援助机构报送工作报表和信息简报,同时抄送人民检察院,并协助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机构处理相关事宜。六是其它应由工作站承担的工作。
副检察长陈志坚、检察监督部全体干警、水富县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长杨馥华以及云南东方省律师事务所、华泰律师事务所部分律师代表共10人参加了揭牌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