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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专项报告
水富市人民检察院向水富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作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22-04-20
水富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罗婧
在水富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检察工作报告

五年工作回顾
  一、增强大局意识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中奋勇担当
  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对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经济犯罪等刑事案件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45件531人,批准逮捕274件405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585件880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417件623人。改变案件管辖31件71人。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50余万元。
  着眼全局服务“六稳六保”。起诉非法经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8件55人。专题召开6次会议听取民营企业的意见建议,开展送法进企业服务非公经济活动31次,举办“护航民营企业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7次,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黑恶犯罪,办理涉恶势力犯罪案件2件24人,涉保护伞案件1件2人,发出检察建议5份,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依法办理黄、赌、毒等犯罪案件64件102人。
  坚决服从服务疫情防控。依法快速办理妨害疫情防控刑事案件3件4人,开展防疫物资处理、市场物价稳定、野生动物保护等专项检查5次,充分运用12309检察服务平台、互联网远程提讯、律师异地电子卷宗阅卷等非接触模式办案,有效维护了疫情防控秩序。
  着力融入反腐败斗争。坚决拥护、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改革前,坚定肃贪反腐,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3件4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2件3人,渎职侵权案件1件1人,涉及乡科级领导干部2人。开展预防警示教育讲座9次,受教育干部375人,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83次311人,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改革后,加强与市监察委员会的协作,落实监察法和刑事诉讼法等规定的监检衔接制度,受理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9件10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7件7人,渎职侵权案件2件3人,涉及县处级领导干部1人,乡科级领导干部4人。
  
  二、坚持人民至上在检察履职中增进民生福祉   
  用心呵护未成年人成长。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68件99人。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2件12人,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挽救作出附条件不起诉4件7人,通知法定代理人、合适成年人到场参与讯问52次,组织亲情会见13次,亲职教育12次,开展帮教41次,心理疏导10人次,社会调查34次,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份。针对违法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等问题,立办公益诉讼案件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份。开展校园普法教育51场次,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主题检察开放日5场次。
  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起诉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犯罪案件10件19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4件,起诉并获法院判决支持被告赔偿生态环境损害金45076元。与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检察院签订了《关于进一步优化金沙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跨区域保护协作的实施意见》。全面贯彻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政策,对3件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同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在水富港开展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生态恢复鱼苗投放活动。
  保障民生取得新突破。对152件群众信访件均做到了7日内作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作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办理司法救助案件9件9人,发放救助金6.8万元。开展支持起诉为70名农民工提供法律帮助,追缴欠薪34.6万元。
  抓普法传递检察好声音。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62场次。检察长到党校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谈检察公益诉讼,传播新时代检察工作最强音。实时发布本院工作动态2500余条,共有248篇稿件被市级以上报刊和新媒体采用。
  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积极履行牵头单位挂钩帮扶职责,投入经费40.59万元,与其他挂钩单位干部一道全员下沉,对两碗镇新滩村807户3556人开展精准摸底工作,因户施策,精准帮扶,积极引导村民勤劳致富、发展产业、外出务工,确保20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定脱贫。我院荣获市级“贫困人口精准识别摸底调查工作”先进集体。
  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认真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持续关注水富窨井盖管理,努力守护人民群众“脚下安全”。深入开展“昭通政法挂千村、乡村振兴法治行”活动,协助化解家庭和邻里矛盾纠纷21件次。创新建立危险驾驶(醉驾)案件交通志愿服务衔接机,52名被不起诉人参与交通志愿服务1600余小时。牵头形成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办理衔接机制,适用速裁程序办理案件93件。针对办案发现的突出问题,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2份。
 
  三、更新检察理念在追求公平正义中强化法律监督 
  刑事检察更加有力。依法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批捕71件126人,不起诉126件159人,办理刑事和解4件。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8件、撤案4件,纠正漏捕、漏诉22人、纠正遗漏罪行23人,120人因情节轻微被不起诉。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7人,变更强制措施5人。加强审判活动监督,提出刑事抗诉2件,抗诉意见均被采纳。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纠正刑事执行活动违法27件,纠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监管违法情形10人,向监管场所和社区矫正机构发出检察建议5份。开展对罚金刑执行、社区矫正等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对发现的46名罪犯罚金刑执行不及时问题发出提示函,现已全部办结。开展建国70周年特赦核查工作,1名社区矫正人员符合条件,获得特赦。派驻水富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室挂牌启用。
  民事、行政检察更加有效。全面落实精准监督理念,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立办民事生效裁判、执行监督、支持起诉等案件186件。立办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6件,对行政机关不当履职发出检察建议5份,办理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案件2件。
  公益诉讼检察更加有为。立办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食品安全传统领域和安全生产、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文物保护等拓展领域公益诉讼案件8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7份。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件,足额追缴国有资金89.71万余元,立办的一起环境污染类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解决了603户4761人饮水安全问题,持续推进对14个文物保护单位的常态化管护工作。
   
  四、深化检察改革在激发内生发展动力中提质增效 
  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面实行“捕诉合一”,形成“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并行发展的法律监督格局。认真执行员额检察官遴选、退出、业绩考评等制度,目前已有1名员额检察官退出,遴选1名员额检察官。作为员额检察官的院领导示范引领,带头办理案件349件,办案质效明显提升。
  积极落实诉讼制度改革。提前介入案件21件,自行补充侦查案件11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323件448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到87.11%,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8.38%,一审服判率达96.88%。“案-件比”最佳优化至1.141。交叉评查、提级评查员额检察官所办案件220件,无不合格案件。检察长组织召开检委会53次,列席同级审委会19次。
  努力打造“阳光检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100余人走进检察机关参加“检爱同行、共护未来”等检察开放日12次、公开听证10次、庭审观摩15场。邀请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组织开展监督活动21次,主动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17件,公开法律文书458份,公开率达96.44%。接待律师207件次,免费刻录电子卷宗光盘400余张。检察听证室通过高检院验收并正式上线中国检察听证网,成为昭通市检察机关首家上线的单位。
  
  五、狠抓自身建设在砥砺前行中锻造水富检察铁军
  抓牢思想政治建设。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主动向市委、市委政法委和上级检察院请示报告工作及重大事项68次。不断巩固规范化建设重点示范创建,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的监督。认真落实从优待警的各项措施,树立正确的用人观,抓好干警的职务、职级晋升,提拔6名科级领导干部。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牢正确政治方向。司法办案中坚持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原则。
  抓实业务能力建设。选派56人次外出学习,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12次,选派书记员参加全市检察机关岗位大练兵竞赛活动,17名干警参加昭通市检察系统“万名党员进学校”培训班到中山大学进行综合素能提升培训。加强智慧检察建设力度,完成了中心机房和光纤到桌面的升级改造,工作网2.0和国产化替代工程等信息化建设已投入使用。
  抓严纪律作风建设。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大力整治顽瘴痼疾,准确适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着力锻造过硬检察队伍。强化党风廉政教育,教育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纠“四风”、正检风。扎实推进“庸懒散乱”专项整治和“忠诚敬业文明规范”教育整顿工作。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6次,其中院领导填报6次。
  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水富市巡视为契机,深入查找单位内部存在的风险隐患,建立健全19个内控制度。持续巩固文明单位创建成果,继续蝉联云南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集体先后荣获昭通市“巾帼文明岗”、水富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1名干警在全国检察机关第三届新媒体创意大赛中荣获图文类银奖,1名干警被云南省检察院评为表现突出检察干警,1名干警被评为昭通市“最美政法干警”,34人次荣获昭通市、水富市表彰奖励。
 
  未来五年总体工作思路
  今后五年,是我市高质量全面发展的关键时期,机遇与挑战并存,梦想和辉煌同在。水富市人民检察院在接下来的五年中,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检察履职的新成效,为我市实现“三个定位”“四个标杆”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今后五年工作安排:
  坚持政治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坚持法治自觉,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
  坚持检察自觉,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
  坚持组织保障,强化法律监督工作领导和制约
  
  跋山涉水不停步,初心一如来时路。水富市人民检察院将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坚守初心、继续奋斗、勇担使命,以服务大局的新作为、执法为民的新担当、公正司法的新成效,倾心用力为水富实现“三个定位”“四个标杆”做出新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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