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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公开
昭通市水富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2-04-20

昭通市水富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水富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水富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检察的职能是积极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案、危害公共安全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和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于起诉;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际,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让我们经历了艰难的考验,在水富市委和昭通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落实“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司法理念,忠诚履职,为“港园城”三位一体融合发展贡献了检察力量。

严厉打击犯罪筑牢安全防线。着力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水富建设,自觉在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中担当作为,依法快捕快诉,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64件98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21件188人,经审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84件139人。通过司法办案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办理危害公共安全案件41件43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件18件26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件64件132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水富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水富市人民检察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水富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7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水富市人民检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水富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009.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7.47万元,占总收入的92.8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2.48万元,占总收入的7.18%。与上年对比减少85.4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减少检察服务中心建设专项补助经费32万元,减少结转结余支出烟草扶持资金19万,其他收入减少6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水富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010.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4.77万元,占总支出的77.65%;项目支出225.90万元,占总支出的22.3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26.5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办公用房及业务用房基本建设专项资金、检察服务中心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烟草工业扶持资金等支出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水富市人民检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84.7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0.3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转退休,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60.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1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4.2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84%。人均日常运行公用经费为5.40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水富市人民检察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5.9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6.2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办公用房及业务用房基本建设专项资金、烟草工业扶持资金、检察服务中心建设专项补助经费等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中央及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122万元,专项用于检察办案业务经费开支及业务装备经费开支;2.聘用制书记员经费38.40万元,专项用于支付我院书记员工资及保险;3.省本级保障业务经费20万元,专项用于检察业务办案经费开支;4.人民警察加班补贴专项经费1.7万元,专项用于解决两级院司法警察加班补贴发放;5.服装经费0.86万元,专项用于两级院2019年换装人员服装采购;6.国家赔偿专项经费11.34万元,专项用于国家赔偿支出;7.维护烟草市场秩序工作补助经费1.6万元,用于涉烟案件工作支出;8.执法办案业务及装备经费30万元,用于执法办案业务经费开支及业务装备经费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水富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8.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82%。与上年对比减少83.2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3名干警在职转退休,工资、津补贴、保险费用等开支减少,年初结转结余资金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1%。主要用于国家赔偿支出,国家赔偿专项经费3.54万元,2020年4季度国家赔偿专项经费7.80万元。

2.公共安全(类)支出821.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57%。主要用于行政运行526.95万元;检察监督202.00万元;其他检察监督92.56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6.7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46万元。

4.卫生健康(类)支出18.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8.00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48万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42.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42.5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水富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55万元,支出决算为41.05万元,完成预算的282.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0.13万元,完成预算的344.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2万元,完成预算的31.6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大,一是车辆老化、行驶里程不断增加、交通情况复杂、导致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增高,二是12月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公务接待费减少是受疫情影响公务接待减少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22.45万元,增长20.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4.17万元,增长151.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2万元,下降65.1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大,一是车辆老化、行驶里程不断增加、交通情况复杂、导致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增高,二是12月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公务接待费减少是受疫情影响公务接待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13万元,占97.76%;公务接待费支出0.92万元,占2.2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1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7.89万元,购置车辆1辆。因原有车辆使用年限长,车况差,经上级批准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2.2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9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9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考察调研、检查指导、执行任务、学习交流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水富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9.4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6.5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财政加大经费保障。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水富市检察院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经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水富市人民检察院部门资产总额1693.1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6.63万元,固定资产1473.6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9万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0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8.0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2.8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23项,账面原值7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693.14

216.63

1473.61

918.79

77.57

 0

477.25

0

2.90

0

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6.1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收支预算。

五、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六、结余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时才能下达,造成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三是资金已下达,因涉及政府采购等原因暂时无法拨付的资金,形成结余结转。

七、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八、转移支付:是指货币资金、商品、服务或金融资产的所有权由一方向另一方的无偿转移。转移的对象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财政转移支付主要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财政转移支付通常可以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转移支付)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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